貴州工商職業學院學籍管理規定(試行)
貴州工商職業學院學籍管理規定(試行)第一節 入學與注冊第一條按國家招生政策錄取的新生,須持錄取通知書按我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學校辦理入學手續。因故不能按期報到入學者,應書面向學校請假。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,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,視為放棄入學資格。第二條 新生入學時,我校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對其進行入學資格初步審查,合格者按照正規流程辦理入學手續,予以注冊學籍;審查發現新生的錄取通知書、考生 ...
貴州工商職業學院學生管理規定(試行)
貴州工商職業學院學生管理規定(試行)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學生管理行為,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生活秩序,保障學生合法權益,培養德、智、體、美等方面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,依據教育法、高等教育法以及有關法律、法規,結合我院的實際情況,特制定本規定。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我校全日制專科(高職)學生(以下稱學生)。第三條 學校要始終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,堅持馬克思主義的指導地位,全 ...
貴州工商職業學院學生校內申訴管理規定(試行)
貴州工商職業學院學生校內申訴管理規定(試行)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規范學生校內申訴制度,保證學院處理違紀違規學生行為客觀、公正,保障學生的合法權益,根據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》和《貴州工商職業學院學生管理規定》及有關法律、法規,特制定本規定。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的申訴,是指學生對學校作出的涉及本人權益的處理決定不服,向學校提出意見和要求。第三條 本規定適用于我校所有在籍、在冊學生。第四條 ...
貴州工商職業學院學生違紀處分條例(試行)
貴州工商職業學院學生違紀處分條例(試行)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加強校風學風建設,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和生活秩序,培養德、智、體、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,根據《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》(教育部令第41號)、《貴州工商職業學院學生管理規定》及其他有關規定,結合我校實際,制定本條例。第二條 凡具有我校全日制專科(高職)學生(以下稱學生)的各類學生違反校紀校規應受處分的,適用本條例。第三條 ...
《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》教育部41號
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41號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《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》已于2016年12月16日經教育部2016年第49次部長辦公會議修訂通過,現將修訂后的《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》公布,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。 教育部部長 2017年2月4日 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行為,維護普通高等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生活秩序 ...
貴州工商職業學院學籍管理規定(試行)
為規范學生學籍管理制度,保證學院學籍管理工作順利進行,保障學生的合法權益,根據《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》(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41號)和教育部有關法律、法規,特制定本規定。結合我院的實際情況,編制《貴州工商職業學院學籍管理規定(試行)》。 ...
貴州工商職業學院學生校內申訴管理規定(試行)
為規范學生校內申訴制度,保證學院處理違紀違規學生行為客觀、公正,保障學生的合法權益,根據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》(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41號)和《貴州工商職業學院學生管理規定》及有關法律、法規,特制定本規定。
結合我院的實際情況,編制《貴州工商職業學院學生校內申訴管理規定(試行)》。 ...
貴州工商職業學院學生違紀處分條例(試行)
為規范學生管理行為,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生活秩序,保障學生合法權益,培養德、智、體、美等方面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,依據教育法、高等教育法、《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》(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41號),結合我院的實際情況,編制《貴州工商職業學院學生違紀處分條例(試行)》。 ...
貴州工商職業學院學生管理規定(試行)
為規范學生管理行為,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生活秩序,保障學生合法權益,培養德、智、體、美等方面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,依據教育法、高等教育法以及有關法律、法規,結合我院的實際情況,編制《貴州工商職業學院學生管理規定(試行)》。 ...